需要深圳市龙岗区财产纠纷方面律师介入。 当事人(64岁)与深圳市龙岗区拍卖公司签订了文物拍卖合同(合同期限是2018年2月23-9月23号),当事人把两件藏品交予拍卖公司进行展销,拍卖公司使用圆通快递进行了发货,当事人6月17号收到第一件藏品,藏品是烂的。6月28号双方进行了协商,7月2号拍卖公司使用圆通快递发送第二件藏品,藏品在运输过程中再次损坏,当事人当时拒绝收货。10月9号当事人报警过,现损坏的藏品在当事人家中。当事人之前购买藏品花费大约10万元,当事人说藏品价值大约500万元(没有司法鉴定报告,没有文物鉴定报告)。当事人有快递单号,损坏的照片,当事人现要追究圆通快递运输责任,圆通快递在运输过程没有表明易碎品,没有标注轻拿轻放等表语,圆通公司未在包装做到瓷器与玉器未分开。当事人现需要委托律师介入,前期律师费可接受在3000-10000元。
2025-12-21 16:55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关于您的案件,我们需要进一步了解以下信息。 您是否已与深圳市龙岗区拍卖公司达成协议? 是否已经向拍卖公司提交了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您是否有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以确定货物的价值? 我们建议您尽快联系我们的律师团队,以便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我们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制定最佳解决方案,并尽可能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如果您需要我们的协助,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力提供最好的支持和服务。 谢谢! [您的名字] [您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