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老年人,身患脑血栓行动受阻。和丈夫有一拆迁房和补贴现在没有下来,丈夫已过世。通过法院厅外调节我应该拥有的一份财产都已分给两个女儿,但并非本人意愿,经由我的委托人,和两个女儿达成的协议,我申请再审,政府不同意,房产本,土地使用证已经交由拆迁办不能拿回来,案件是六月九日达成的协议,请问我怎样通过法律能拿回自己应有的一份,因两个女儿不孝才百般无奈
2024-10-28 17:2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一些挑战。首先,关于您的请求再次审查案件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判决后才能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理原判决,并提交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 其次,关于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您需要确保这些文件的真实性,并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此外,您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 最后,如果您认为两个女儿的行为不当,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如申请法院调解或提起诉讼。但是,这需要您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并且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总之,面对这样的情况,您需要仔细评估自己的情况,并制定合理的策略。同时,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获得更准确和有效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