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朋友上学,结果校方是一个骗子,我从中收取好处费,校方收取的钱被卷跑了,我被起诉,会犯法吗?
2024-09-27 11:30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诈骗罪。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作为介绍人或中介,帮助他人与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联系,并从中收取好处费,这可能会构成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采取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 实施了诈骗行为; 被害人被骗后产生了财产损失。 如果被告人在帮助他人与学校联系时收取了好处费,且这些钱没有及时归还给受害人,这可能构成了诈骗罪。此外,由于诈骗可能导致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因此也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如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和辩护,以便了解具体的法律适用情况并获得有效的法律援助。同时,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