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我无岗培训,企图挤兑辞职,这合法吗
19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公司以你“无岗”为由要求你进行无岗培训,并试图以此来逼迫你离职,那么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因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的情况下,企业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提前30天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建议你保留相关证据,如公司的培训合同、培训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