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届毕业生,我在去年实习期间与杭州税友公司签订三方,并于2019年1月29日请长假回学校做毕设,期间校内导师催过我回公司,于是我在6月25日回公司复职,但是部门要接触我的三方,导致我错过了春招秋招,并且只愿意赔付违约金5000,我错过春招秋招之后很难找工作,对我个人影响很大,请问可以让公司对我进行补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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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承担了赔偿责任,公司不用再承担其他补偿责任,希望您积极提供自己的能力,找到一份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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