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儿子抚养费事情,我离婚时候儿子才13岁,当时抚养费离婚协议上写是每个月200元,现在儿子22岁了读温州大学,大三了,我目前父亲是尿毒症,身体不好,我不工作在照顾他,没有工作了,每个月需要自己交养老保险900元,跟他也提出儿子的抚养费是否可以加到1000元,他拒绝我的请求我需要怎样来做?想问下律师!谢谢
2017-12-30 19:31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