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我购买了一套价格250万的商品房签订制式合同并网签后,开发商在2016年4月交房时未向我提供楼盘竣工验收报告,现在我已经办理入住手续2年有余,至今未供暖供气。请问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吗?如何确定我的赔偿金额?
14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您应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收集证据证明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事实,以及由此给您带来的损失,如未供暖供气的费用等。 此外,如果您认为开发商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或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您维权。 最后,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行为,以免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