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2019年12月31日面试佛山一家粮油经销商,专营面粉,面试内容皆为口头交流,没有签署合同,工作内容为开车+装卸面粉。2020年1月1日正式上班,工资是固定工资+补助,补助只在年底发放。我有驾驶证,但开车少,是个新手,一月份只负责跟车,由于家里喜事,便请假1月18日回去了。2月份因为疫情没开工,3月1日开工,6日自己单独驾车,在佛山大道限高处把车顶给撞凹了,没有当场拍下照片也没叫保险,回来时老板看了也说为难,老板也没说要我负责。但1月6日被迫离职,现在结算补助款也是不顺利,我说要去劳动局告他,结果他要我赔付车顶维修费1000元,要从当中扣除。请问是否合理?
2021-01-30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