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别人打架,把脸给咬破了,他现在报警了,之后经派出所调解,先让他看伤,我给了他2000医药费,过了3天他又要钱,又给了500生活费,他要求复查,也复查了!咱们私下解决他要5-6万,我只打算在给3000元了事,请问法律这块怎么处理
18天前您与他人发生纠纷并造成人身伤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首先,建议您尽快就医,并保留医疗记录和费用凭证等证据材料。 其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致人重伤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您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再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