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两年前因盗窃罪被判缓刑9个月 他是四川安岳人当时人在重庆 期间检察院通知过一次去他当时所在地(重庆)派出所报道 他去后重庆派出所说不归他们管 然后就一直没有检察院那边的音讯了 时隔两年后昨天被安岳当地民警带回安岳派出所说因为没去安岳当地派出所报道按逃犯处理现在要重新监禁三个月 一是当时检察院通知的是去重庆的派出所但是去后无果 二是我在网上查了一下九个月缓刑期过了就没有权利再监禁人了 请问现在这种情况是否合法 能否有其他解决方法(如取保候审)毕竟时隔两年重新被关押三个月不合常理
2025-08-05 15:38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并且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如果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其次,根据您的叙述,您朋友的缓刑期限已经届满,按照法律规定,此时应视为其刑罚已经履行完毕,不应再受到任何限制。然而,您提到的“重庆派出所说不归他们管”这一情况可能涉及到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和信息沟通问题。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帮助。 此外,关于您提到的“九个月缓刑期过了就没有权利再监禁人”的说法,实际上,如果被告人在缓刑期间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因此,即使在缓刑期间,如果您朋友的行为符合法定条件,也无需担心再次被监禁。 最后,考虑到您朋友的情况,您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例如申请取保候审或者其他形式的法律援助,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