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请问 父亲种了竹子 但是没有林权证 而且中间荒废6年没有管理 在这之后这块地被征用 且这块地平常都是我弟弟在经营 请问我这哥哥如果向他分补偿款 合不合法 有没有这权利
2024-11-13 22:53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的建议是。 首先,对于土地的使用和所有权,中国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因此,在没有明确的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您的父亲可能需要证明其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 其次,如果您弟弟一直对这块土地进行了正常的管理和维护,并且您有证据证明这一点,那么您可以提出要求获得这部分补偿款的权利。然而,具体是否可以获得补偿以及补偿金额多少取决于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法律法规。 最后,如果您希望了解具体的法律条款,请咨询当地的律师或者相关部门。他们可以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支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