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借了几千块钱,到还款日期没还,现在大概过了一年多时间,人家上门要12500块,还有10000块钱上门费,我姐不在家说这是高利贷让报警,这是应该怎么处理
14天前首先,建议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借贷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签订借款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偿还借款,债权人有权要求其归还本金及利息。 如果您姐姐确实有债务未偿还,请考虑与债权人协商解决。您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以避免诉讼带来的额外费用和风险。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尊重法律程序和公正性,避免采取可能对自身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如果有需要,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