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跟弟弟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判了一幢房子给我们姐弟,当时已经申请房子要盖三层,但是还只有一层而已,后来我父亲又结婚然后把原本一层的房子加盖到三层,那么我跟弟弟是算判给三层还是一层。
2024-10-22 22:39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将该部分财产视为其个人所有。因此,在您和您的弟弟的情况下,如果您的父亲在没有征得你们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翻建了房屋,并且该行为导致了房屋面积的变化,那么该增加的部分属于您父亲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无论原来的房屋是几层,翻建后的房屋都是由您父亲一个人所有的。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