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福建省莆田人、去年我一个朋友叫我帮她装修个店面、工程完工后欠我8000尾款不还、还把我电话拉黑名单、前几天我上他们店里讨说法问他还不还他说不还我说不还我砸你点东西要回本就可以了他说你砸啊!于是我一气之下砸了它三个门还有拉掉它一点电线、现在它报警了警察说明天自己协商、那么这是什么办
2024-09-01 16:39您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即“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这种情况下,您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并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警方进行调查和处理。 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监控录像、照片等,以证明自己的损失。 寻求律师的帮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同时,提醒对方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避免发生进一步的冲突或纠纷。如果对方愿意协商解决,可以考虑通过调解等方式来解决问题。但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实施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