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华语ktv安保人员,9月11日凌晨我在执勤时期,听说有人在打架我急忙跑过去制止,谁知对方一个名叫阿龙的青年男子不顾我劝阻推搡我还给我脸上一记右冲拳,这个时候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和他(阿龙)对打起来,争打中我右手尾指与无名指指掌粉碎性骨折,,事后我们在协商赔偿问题,他们说两人都受了伤陪我加医药费一共一万元整,我不同意,我现在想走司法程序,另外公司老板说这不算工伤,不愿开工伤条款,因为阿龙在公司有职位,但是我是因公受伤,不是个人恩怨起因来打架,希望刘律师能给我一个建议这场官司有没有打的必要?谢谢刘律师详看!
14天前尊敬的读者。 首先,我要提醒您的是,在任何情况下,您的安全都至关重要。如果您遇到危险,请立即寻求帮助并保护自己。 其次,关于是否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双方存在争议,且涉及人身伤害,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者法院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害,那么提起诉讼将是必要的步骤。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您决定提起诉讼,也需要考虑到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例如,您可能会面临对方的反诉或反驳,甚至有可能败诉。此外,您还需要准备充足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并确保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最后,我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协助您处理案件。这样可以更有效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请记住,无论何时何地,保持冷静和理智是非常重要的。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