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外地的,三年前因有外遇跟別人跑了,这三年也去她家两次没见到她人,她家人也不给我联系她的方式,估计她己有小孩了。而她有外遇出走三年多末给儿子寄过一分钱,我小孩现十二岁了一个人带小孩好难,她人也不知在那也没联系方式对儿子三年多也不管不问,我该怎么办????我俩有结婚证,她户口也在我家登记着,我要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为了儿子的末来我不想跟她离婚,我一直在给她机会,可她对我与儿子一直躲着及不管不问,三年多未尽一点对儿子善养义务我该咋办??
2018-01-01 23:49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