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前妻是去年九月份离的婚,现在她已在婚孩子都2个月了,我们没有去法院起诉谁谁,写的协议书,协议书上的很清楚的财产一人一半,说好今年年底给我,可我给她要钱回了句不给了,孩子的抚养费这个月也不给了,我想问如果现在起诉她我的钱可以要回来吗?我现在真的没办法了,对了我们签的协议书是没有到公证处做过公证的,是否是有效的合同。谢谢
2024-07-19 00:25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应当具有法律效力,除非一方明确表示放弃或有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因此,如果您和前妻已经签署了财产分割协议,并且协议中明确了财产的分配方式以及抚养权的归属等事项,那么该协议应当被视为有效。 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尝试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目前面临的困境。 协商沟通。首先,尝试与前妻进行直接沟通,表达您的经济困难和对孩子成长的担忧,看是否有妥协的空间。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双方难以达成一致,建议寻找专业的调解员或者婚姻家庭咨询师的帮助,他们能够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有助于缓解当前的矛盾。 考虑诉讼程序。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能需要采取更正式的法律措施,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和相应的补偿金。 请注意,在任何法律纠纷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但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和意愿。希望以上信息能为您提供一定的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指导,请随时联系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