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的法院传票会寄到我姐姐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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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送达诉讼文书时,应将文书交给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其代收人。如果受送达人是公民,则应当由其本人签收;如果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应当由该法人或者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的代理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并注明日期。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法院认为您需要亲自接收,可能会委托他人代为送达。如果您对法院的送达方式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或请求变更送达方式。希望这能帮助您解决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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