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好!我叫魏小欢我30号在我们二院。做皮试挂吊水。就是说发烧,然后笔试做过,她说没有过敏现象。我就他的就是那个青霉素青霉素打过以后也没过敏,到半夜两三年的时候青霉素过敏。身上长满了痘痘,腿上也长满了两个胳膊上也长满了。脸上也长满了后来到31号晚上九点多,我又到人民医院去挂机阵。在人民医院待了一个晚上。等皮肤科的医生第二天来给我看。皮肤科的医生让我先验个血,看一下是不是打青霉素过敏,然后血里面显示。就是青霉素过敏明天我要去另外一个医院了我想如果我去另外一个医院。在验下血,如果还是说是。青霉素过敏的话我想问一下,我把那边的证据采出来的话。看好了话再回来找这个医院。他能不能赔偿给我医药费误工费
2025-04-15 17:12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您可以向被告医院提出医疗损害责任诉讼请求。您可以通过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被告医院存在过错,并且该过错导致了您的身体伤害和损失。 其次,如果您认为被告医院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医疗事故,则可以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医疗事故是指由于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者过失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或其他损害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您也可以要求被告医院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后,建议您在提起诉讼前,先与被告医院进行协商,尽可能达成调解协议。这样既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双方的负担。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法律适用及后果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