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民间借贷问题:借款50000元。合同金额是70800元。分36期偿还,每月连本带利要求还2330.89元。这样算下来总共就要偿还83912.04元,无形中就多出了1万3千多。询问过贷款公司多出的这笔费用,他们从来不正面回答。请问多出的这部分钱,需要偿还吗?
2026-01-16 03:09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利息,则该部分利息被视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您有权拒绝支付超出合同约定金额的任何额外利息。 此外,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存在欺诈或不正当竞争行为,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在进行相关交易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保留所有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