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这种情况:14年借了别人10000,写了借条,借条没有规定借款期的利率,逾期的利率,口头说了每个月还800的利息,这几年还了一万七八这样,现在人家说要连本带息的还18800,18800这个还款金额是合理合法的吗
1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在您的情况下,虽然您和债权人之间并未明确约定借款期间的利率,但根据民间借贷的习惯,通常情况下,借款人的月利率不应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具体参照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最新贷款基准利率)。因此,如果您已经偿还了近万元,并且按照之前的约定每月支付了800元利息,则这可能构成部分清偿。如果对方要求您全部归还本金及相应利息,那么您需要考虑是否继续履行协议或寻求其他解决途径。建议您与债权人协商,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