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老公准备离婚。我们结婚两年半,期间我没上班,全职在家带孩子,孩子20个月多点,房子他父母出的首付,他一个人的名字,至今只剩下公积金贷款需还。我去年把他给我的彩礼(10万)和我婚前的部分工资(2万)给他还房贷了,当时也没签什么字据,只有汇款的原始单据。请问我该怎么向他要这个钱呢?是还我12万还是从房子里核算呢?房子从买到现在价格翻了3翻,谢谢您,请给足我指导,感谢。
2025-07-02 06:29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已经将一部分彩礼和婚前工资用于偿还共同债务,那么这部分金额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需要平均分配。因此,建议您与丈夫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平衡,并尽量避免对家庭关系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在进行任何财务决策之前,应当确保所有交易都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