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一月二十四号本人在迪荡农贸市场报名参加明年摊位投标在缴纳5000元押金后在十一月二十九号参加投标当场中标后于下午缴纳了摊位费卫生费。在次日下午前去签合同时却被对方拒绝并骗回了收据,在报警后警察在对收据拍照片收集证据后离开。请问对方是否违法。我怎么样才能争取合法权益?
2025-03-18 21:57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存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收据、聊天记录等; 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处理; 如果情况严重,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您的权益。 请注意,具体的维权措施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请及时与专业人士沟通以获取更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