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子,一弟一妹,之前我与父母有一协议,弟(现己成婚)有一公房,将使用权转让于我,由此签了一份协议,对父母的住房无继承权。请问我放弃了父母财产继承,对父母我应不应该供养(有退休)。
2025-03-09 16:1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已经与父母签订了一项协议,约定您的弟弟可以使用父亲的一套公房,并且这份协议中明确表示您放弃了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这意味着您不再享有作为法定继承人的权利,因此在处理与父母有关的财务事务时,如养老等事宜,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供养他们。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您的兄弟或姐妹没有能力独立生活,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导致需要额外帮助,那么供养父母可能是必要的。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社会福利机构寻求帮助,以确保您的父母能够得到适当的照顾和生活保障。 最后,无论何时,您都有责任尊重父母的意见并尽可能地履行赡养义务。如果您认为自己有能力提供支持但又不确定如何行动,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具体的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