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的前夫离婚了,2012年离的,当时协议离婚,孩子判给他了,房子和车,我都没有要,我是净身出户的,我们口头是,如果孩子跟着我你每月给500圆生活费,当时他答应了,可这今年他也没给,也不管孩子,我应该要回我的一半没吗,还能要到不
2024-07-20 01:05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离婚时,双方应当就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等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您与前夫协议离婚时明确约定孩子由另一方抚养,并且对方也同意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那么该约定是有效的,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其应尽的抚养义务。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用或者未按期支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对于车辆和房产这类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您没有提出分割的要求,因此通常情况下这些财产不会作为离婚时需要分割的部分。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进行分析。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