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金融行业的,昨天一客户过来办理手机分期,结果查询客户逾期1年多了,逾期金额是4680元,客户不承认是自己办理的,我把客户身份证扣押了,告诉她,让她抓紧联系他朋友还钱,后期过来,我把身份证还给他,这属于违法行为吗?
2025-03-11 23:5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客户确实存在欺诈行为,那么可能涉嫌诈骗罪。因此,您的做法可能会构成违法行为。 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如果您认为客户的行为确实存在问题,可以考虑收集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以证明客户的欺诈行为。同时,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进行调查和处理。在此过程中,应保持冷静,避免采取过激措施,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或法律责任。 请记住,保护自己的权益是最重要的。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