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国道)上有机油物,机油物遗留者无法找到,导致摩托车侧翻,滑向对向车道,人被对向车的后轮压死。请问,公路上的机油物有责任吗?找谁担当?路政?公路局?还是公路养护公司?
2025-04-01 19:5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因此,在本案例中,如果事故是由于机动车驾驶员的原因造成的,则机动车驾驶员应当承担全部或主要的责任,而不会受到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责任追究。然而,对于因公路上的机油物引起的交通事故,如果存在相关责任人,例如车辆所有者或者维护保养人员等,他们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具体应如何处理,建议联系当地交警部门进行调查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