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把土地给我家了,那时叫公粮他不中了,我家中的,地也改成我家的名字了,现在土地确权他偷着确权在他名下了,我家也交过公粮,梁补也是我家领,我们村里都是谁中谁确权,不是按1996年那时候确权的,要是打官司能有多大把握
10天前关于您的问题,我需要澄清一下。您提到的土地是否属于集体所有制?如果是的话,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是不可以被个人占有或使用的。因此,如果您的土地被他人非法占有,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并请求赔偿因非法占有而造成的损失。 至于您提到的公粮和名字变更的问题,这些都与土地的确权有关。如果您认为自己在1996年的时候确实没有参与土地的确权工作,那么您可以尝试通过其他途径来证明自己的清白,比如提交相关证据或者申请复议等。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维权。 最后,建议您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凭证、照片等,以便于在诉讼过程中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可能存在的相关规定和政策,有助于您做出正确的决策。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