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交辞职信后,企业不同意我的辞职原因,于第三日,让我停止工作,企业的这种做法是单方辞退吗?
7小时前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并且在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企业在没有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那么该行为可能被视为违法解雇。 如果您认为自己被非法解雇,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同时,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这些都可能成为支持您主张的理由。 最后,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