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4月签订劳动合同,税后为7000元,社保却以当地最低基数缴纳。6月份发现怀孕,公司找各种理由想辞退我。最后为了不离开,被迫每月降2000元,不辞退我,但并无书面告知。预产期2018年3月9号。公司于2018年2月1号放年假。现在产假要从2月1号开始算起。逼迫我现在上班。请问公司有哪些不合法的地方。

2025-08-15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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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其次,在社会保险的缴纳上,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进行。再次,如果公司试图通过降低工资来解雇员工,这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此外,如果您需要休假或生病,请提前通知公司,并获得合理的补偿。最后,如果您对公司的行为有任何疑问,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2025-08-15 06: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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