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房屋租赁问题。我有一套全新房屋委托给中介出租,中介介绍附近有意向租的学生并签订了租赁合同说明10月25日交房,期间应学生的要求带他一起去选了家私和桌椅,在10月24日日学生通过中介拿到我们的装修钥匙并在未告知我们的情况下换了锁,第二天告知我们说不租了,因感觉有甲醛味道。在10月27日我们双方和中介坐下协商解决,中介建议扣除一个月押金做赔偿,另外一个月退回给学生。我们认为学生已经进房居住过虽不是起租日已构成事实租赁,另外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学生在起租日之前更换大门钥匙,已触犯法律。征询下律师的意见,我们应该怎么做?备注:合同约定起租日交当月租金,我们并没有收到。
2025-12-24 00:51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与中介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并且该合同中约定了起租日为10月25日。然而,由于学生搬入后不久即表示不租,导致您未能按时收取租金。在此情况下,您是否应该向学生索要违约金? 请注意,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提前退租”条款,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否则,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要求学生支付剩余房租。 通知学生解除租赁合同。 如果学生愿意继续租房,请您重新商定租金和其他条件。 此外,如果您认为房东有权要求学生支付额外费用(如清洁费),则可以考虑提出此类主张。 最后,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建议您保存好所有与此次事件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相关文件、转账记录等。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解答,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