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全家都是大孟庄寺各庄农业户口,1995年迁走,2011又年迁回来了,2017年全村分地我门不知情,所以没有一点地,想咨询您应该怎么办
回答数:626
您好!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如果您认为自己在拆迁中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公正处理。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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