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时间的确定
2019-06-21 17:17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依上述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满或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后,因单位业务繁忙,双方未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单位工作的,应视为当事双方续订了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