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泰州市海陵区人,2017年4月28日晚上23时10分在无锡滨湖区醉驾被交警高速二大队交警拦下,没有交通事故,也没有前科,积极配合处理,也承认了错误.交警让我回家等血检报告,请问会怎么处理.
2024-09-28 15:21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的行为属于酒后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终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因此,如果您被交警查获并确认为酒后驾驶,将会面临上述处罚措施。此外,由于您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没有前科,配合交警处理并认错态度良好,可能会减轻或免于处罚。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您及时联系当地的交警部门了解具体处理情况,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