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重庆人在贵地皖赣高铁做工,2016年12月李森建(项目经理)电话通知我做其工程(抗滑桩)于12月22日,三天时间我的工人和开挖抗滑桩的机械全部到位,但是工程部的技术员到现场放线,发现抗滑桩的锁口位置不够,(现场副经理洪经理清楚可以作证)项目部就通知我的工人回家,春节后再来上班。一直等到正月十二我给李经理打电话,问什么时候上班开工,得到李经理的回答是等他的通知。等到正月二十我得到洪经理的通知已经安排其他人做了。我想找项目部索赔我的机械设备的运输费,机械的租赁费,工人的误工费和其它开资的费用。谢谢律师帮我解答!
2024-08-26 02:06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你与项目部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且有相关的支付条款,那么你有权要求对方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此外,如果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你也有可能获得工伤赔偿。 关于机械设备的运输费、机械的租赁费、工人的误工费和其他开支,你可以向项目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票、收据等,以支持你的主张。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