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和被告在东莞工作期间,被告向原告借款并写有借条,后被告失联,原告户籍在湖北,被告户籍地在河南漯河,现在要起诉被告,只知道被告人在东莞,是不是只能去被告户口所在地起诉,有没有办法在东莞当地法院起诉的?
2024-11-18 13:5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告的准确住址,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您无法确定被告的具体地址,可以尝试通过其他途径如公告送达等方式将诉讼文书送达给被告。 对于借款人失联的情况,您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到被告,比如通过微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手段。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调查公司协助寻找被告。 最后,请注意收集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并确保您的案件符合管辖法院的条件,以便顺利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