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合同里划线的内容,这三万货品是否应该再十返三?! 2.十返三的赠送货物开具的发票金额为零是否合理?! 谢谢!
27天前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合同中的划线部分,除非有明确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否则应视为对原合同条款的修改。因此,如果合同中关于三万货品返还的约定是明确且有效的,那么该约定应当得到遵守。 至于你提到的“十返三”的赠送货物开票金额为零的问题,如果该赠品是按照合同约定的价值进行计价的,并且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说明,则其开票金额可以被视为实际支付金额的一部分,但具体如何处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还需详细分析并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如果你的具体情况比较复杂,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