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甲和住户乙是邻居关系,甲乙双方都有各自的产权(农村),住户乙必须经过住户甲的门前庭院才能到达主干道。住户甲的庭院总宽度不足3米,最窄处只有2.5米左右。以前生活条件差,都是自行车或两轮摩托车出入所以相互平安无事,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住户乙买了私家车,住户甲以庭院窄,过车影响人身和财产安全为由不准予通过,但可以过行人和摩托车。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被乙方诉讼,请问乙方能胜诉这场官司吗,甲方该如何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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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个人认为乙方是可以胜诉的,甲方可以委托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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