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的劳动关系确认判决下来了,我去问仲裁人可不可以过几个月,等我拆了内固定过来签收,仲裁人说可以,问他会不会过时效也说不会,可是法律上不是说,判决下来后不可以超过45天吗,难道劳动局的工作人员也不可信任吗,会不会也坑我们农民工呀,求解答一下??
2020-11-07 08:39您好!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劳动仲裁都是15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