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以生效上面写无共同债务实记有是拿我婚前房产底押的可以审请要她尝还吗
14天前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协商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应当真实、合法,并且必须经过公证或具有相应资格的第三方见证。其中,“无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没有共同承担的债务。 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写着“无共同债务”,并且该约定被严格遵守执行,那么通常情况下,一方不需偿还另一方所欠下的债务。这是因为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而离婚协议书中的“无共同债务”的表述表明这些债务仅属于个人责任。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或者特殊约定下,可能会存在例外情况。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确实为对方提供了财务支持,比如贷款买房等,这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协议中声明“无共同债务”,也需要考虑是否需要对这部分债务进行处理。 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婚姻期间确实为对方提供了资金支持,并且协议中没有提及,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偿。但是请注意,这种做法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其他因素如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总之,在任何情况下,建议您详细阅读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并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