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年6月,父亲工作单位,央企十七冶金建设公司在桐城内招合同工来马鞍山参加工作。九二年在原籍转为非农户口丧失土地。今年十月份按规定到达退休年龄。省人社文件有规定,96年之前的农合工身份不计入工龄,这对于为企业干了一辈子,老无所养的我来说无异于陷入绝境,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13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情况是关于养老保险和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首先,关于养老保险的问题,如果您是在96年之前被录用的合同工,并且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您的养老保险可能会受到影响。建议您尽快与当地的社保机构联系,了解自己的养老保险权益,并进行相应的补缴或转移手续。 其次,关于土地使用权的问题,由于您在96年前后的工作期间,您的户籍性质已经从农业户口转变为非农户口,这意味着您的土地使用权将不再受到保护。但是,具体到您的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来判断是否会影响到您的土地使用权。 总的来说,对于这个问题,建议您尽快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