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费!然后向当时人写出借条为证。二年了没有给介绍费,现在当时人拿着借条起诉算借贷吗?
回答数:707
您好!如果当时人确实持有借款的借据,并且在两年内多次索要未果,那么他有权以该借据作为证据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确保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的确立和借款的具体数额,以及借款人是否已实际收到款项。此外,还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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