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东风桥市场里从个人手里买了两个柜台,但没有房产证,只有集资票,卖家把集资票给了我,这个集资票是建设商场时商户们掏的钱集资建设的,2008集的资,到现在也没有还钱,我买柜台时卖家把集资票给了我,但集资票上的姓名不是我,请问我这种情况,商场拆迁对我有说法吗,能赔偿吗,怎样赔偿呢?
2025-05-31 20:55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性。 您可能购买了由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并且在购买过程中支付了集资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履行付款义务,您可能会面临房屋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 如果您的集资款是由开发商或其他第三方筹集的,则需要进一步调查是否存在合同纠纷或诉讼情况,以确定是否属于开发商的债务范围。 如果您的集资款是在政府主导的集资活动中筹集的,那么这通常被视为一种公共财产,由国家负责管理。如果您购买的是符合规定的商品房,那么您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索赔要求。 最后,即使开发商未能及时还款,您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与开发商协商解决、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等。 建议您先与开发商沟通了解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