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三轮车自西向东,前方一拖拉机超宽载货,我超车没超过去,对面来一辆小轿车,然后三车并列我的之三轮把轿车后保险杠拉断,车前门到后/门刮伤,同时拖拉机挂住我的三轮车,请问这起事故责任如何划分?谢谢!
2024-10-29 20:29在您的情况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发生碰撞时的责任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定。 责任由双方承担。这是因为您和拖拉机司机共同造成了交通事故,并且存在过错。 交警部门将根据现场勘查结果以及目击者证言等证据,确定各方的过错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知,如果一方的行为导致了损害后果的发生,那么该方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拖拉机司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则可能需要向您支付部分或全部赔偿金;如果是您驾驶电动车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导致与拖拉机发生碰撞,那么您也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如果拖拉机司机对事故发生不负责任,或者没有过错,那么他不应当承担责任。 因此,在处理此类事故时,建议尽快联系交警部门,了解事故的具体经过和责任认定情况。同时,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得更全面的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