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没有结婚证,但二个小孩了,一男一女,现在两人分手,但男方要求女方给生活到十八岁,可是女方经济上有点困难,不过女方也答应男方每个月给一千。男方到目前还是不同意,男方要求每个月要二千,可是女方也不同意。现在男方发话说要去女方家砸东西,还说要打女方父母。这样能不能告男方无理伤害呢?
2025-01-11 23:31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且生育子女的,可以视为事实婚姻关系。在该情况下,你和对方之间存在夫妻权利义务关系。 然而,由于你们尚未完成法定结婚手续,因此在法律上并没有正式的夫妻身份,也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如果你认为自己已经履行了作为妻子的义务,包括为孩子提供必要的抚养教育等,那么你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并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同时,建议你在处理此事时保持冷静,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或矛盾。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