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火锅店上班,做收银,领班在9月27号开会说,如果要辞职,在10月1号辞,过了10月一号到过了大年才可以辞职,我是收银,喊我干不属于我工作范围之内的事情,我主要工作是收银,她喊我带客人,发传单,收钱点菜,端茶倒水,但是离开收银台东西不见了,或者我太忙收错钱也是我赔,每天在背后议论每个员工,受不了才辞职,我是10月7号交的辞职信,她说她这里没有辞职一说,不会管你辞不辞 职,喊我干到10月15号,拿了上个月的工资就走,其余15天工资不给我,她是每个月压15天的工资,说她说了不准辞职,15号以后算自动离职,不给15天的工资,麻烦您看到用短信回我好不好,谢谢了,因为刚刚出来上班不知道怎么办,谢
2021-04-19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