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份做了一个贷款,当时家里人生病急需用钱也没问。做的是手机贷款,但是我没得到手机,直接拿的钱!得到五千!实际我连本金➕利息要还两万块!后期我没有还,现在收到信息,说起诉!我应该怎么办?我手机也没拿到 就是被忽悠来忽悠去签了合同,拿了钱
2017-12-16 13:58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对方存在高利等违法行为的,可通过向法院起诉减免部分利息,若对方不存在高利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建议协商制定具体还款计划,逐步归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