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山东济南仕邦农化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在河南淮阳县四通镇我门店签订50万元的农药合同。在2012年9月被淮阳县农牧局认定为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对我进行罚款。在2013年6月被太康县农牧局查封济南仕邦给我供的农药10万元被认定为无证生产的假农药,我为了证实该批农药是否无证。16年9月9日去农业部政府公开申请中,农业部书面认定该批农药属无证生产。由于济南仕邦给我供的农药被农业部门扣押10万元罚款3万我巨付济南仕邦的尾欠款13万元。仕邦公司不来处理罚款和农民的损失,反而在山东章丘法院起诉追求我的欠款(13万)。我拿着农业部的证据去法庭应诉,章丘法院王建国认定三证齐全农药不假,
2025-01-28 04:20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被告支付拖欠您的款项,并且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然而,如果您已经通过农业部的认证证明了这些农药并非假冒伪劣产品,那么被告不应该再以没有合法授权或手续为由要求您支付额外的款项。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与被告之间的纠纷,例如协商解决方案、调解或者仲裁等。最终,您需要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