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天碰到一个棘手的问题,想请你们帮忙 十五年介绍朋友借钱给另一个朋友,当时用房产证做抵押借了三十万,然后我的朋友由于不认识另一个朋友,所以钱打到我卡上,分几次打的,我也陆续都打给我朋友,款还清以后,朋友把房产证还给我,我把房产证还给另一个朋友,当时有张欠条没还,说没带,事后说给我,我给朋友的,但由于我事情忙,把这事给忘了。没想到他今年用这张欠条把人给告了,朋友急了,过来找我,我该怎么办
2025-07-01 02:09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朋友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他们已经将房产证归还给您,并且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借款人的姓名一致。如果确实如此,则您无需担心被起诉。 其次,建议您向法院提交一份书面声明,说明您已收到房产证,并将其归还给了借款人。同时,您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如转账记录、银行对账单等,以证明您的还款行为。 最后,如果您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了困难或疑问,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更全面和专业的意见,帮助您更好地应对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