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2021-01-28 10:31一、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裁判书原件、裁判文书奏效证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能算完成了。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在裁判书奏效之后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自己主动履行义务的时限期满之后就能够申请强制执行了。 举例:一审裁判书通常是送达之后15日内不提起上诉就会奏效,如果一审裁判书里是载明被告于本裁判奏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返还借债10万元。假设裁判书是6月1日送达给被告的,那么15日内被告没交诉,6月16日一审裁判正式奏效,这时候还有10天时间让被告自己主动履行还钱义务。如果到6月26日,被告还没还钱,则原告能够申请强制执行。 三:手续准备: 1.强制执行申请书,请参看网上的相应模板。 2.原告身份证明:同诉讼的时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手续;具体个人的话,就是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是公司的话则是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组织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3.裁判书原件,裁判作出后法院都会送达或者通知前去领取。 4。奏效证明:找审理该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去开具,证明该案裁判已经正式奏效。 四、法条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却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能够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却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限定。 前款限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限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量;法律文书限定分期履行的,从限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量;法律文书未限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奏效之日起计量。